目前我市出现本土病例,全市物业服务机构立即从“临战”状态转为“实战”状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杭州市市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导手册(第三版)》《杭州市市城镇居住小区(院落)常态化疫情防控“六件事”》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社区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进一步严格落实门岗管控制度
所有进出物业管理区域(包含写字楼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包含车辆进出)必须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测温、戴口罩”制度,对非小区业主进入小区要主动询问,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如有《疫情防控分类管理措施一览表》相关地区的人员,应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
配合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服务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物业管理区域人员流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工作,主动参与区域联防联控,同时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及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强化公共空间及设施设备消杀工作
按照“常态+重点”的原则,切实做好日常公共空间消杀,同时增加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业主高频接触的电梯按钮、门禁、通道把(扶)手等部位的消杀次数;保障小区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倡导对电梯内及电梯前室按键面板定期张贴更换保护膜、提供一次性纸巾等方式,减少公共交叉接触。
鼓励“无接触”式配送、投递
物业服务机构根据小区出入口场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立指定专有场所放置快递、外卖等,引导业主有序安全收寄快递、外卖,同时配合做好快递消杀工作。
提升企业自身防疫
各物业服务机构应落实物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责任,对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以及门岗等重点岗位疫情防控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员工培训,并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物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卫生安全防护,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持续开展宣传和引导
采取音频播放器、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小区刊物等多种方式,提醒业主、房屋使用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宣传引导业主减少聚集性活动,自我提高防范意识
加强督促指导工作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针对物业服务机构麻痹大意、警惕不够、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应及时采取约谈、通报及记扣信用分等措施,确保物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